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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中存在的缺陷

来源:恺德尔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专家 发表日期: 2018-01-17 14:41:00

一、变化了管理形式之后,造成的设备管理方面的缺位。

工程建筑施工时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在从前属于企业所有,企业对设备管理的比较重视。而现在,很多设备是个人购买,挂靠某企业出租,购买者自身没有能力对所购的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而对挂靠企业来说,该设备不属于自己所有,也就没有对该设备进行保养的积极性,而且现在很多企业中已经没有了专门对设备进行管理的部门存在,实行由别的部门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管理的方式,这样的管理就没有专业性了,原先对机械设备所制定的规定以及对机械设备最基本的保养与维护,在现今建筑业市场上也就形同虚设了。

二、会操作、维修以及管理建筑起重机械的人员越来越少。

很多人都不愿意对此项工作技能进行学习,致使掌握此类工作技巧的群体出现老龄化,而建筑市场对起重安拆人员需求量又很大,导致大量无足够工作经历的农民工上岗操作。起重设备安装专业资质审批缺乏严肃性,一般情况下,负责审批起重设备安装资格工作的是地区县,其审批条件不够规范,资料基本合格的情况下就能通过审批,部分企业为资质审批需要,会从其他安装企业中临时借用操作人员上岗证,于是在认真审查操作人员上岗证时就可以发现在多家安装单位中出现同一个操作工人的情况。

三、一些资质齐全的企业把资质进行出借或者变现出借,这种情况在如今时有发生并且情况严重,但如果想对这种情况进行调查证实却又很难。

比如有些有资质单位以设置分公司名义来承担安拆工作,总公司是有资质的而分公司其实没这个能力承担,从合同签订、资质审查的要求来说并不违反相应的规定,但真正实施却是没有资质能力的分公司。

四、建筑用的起重机械在租赁方面不够合理完善。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租赁的起重机械在国外非常常见,其设备持有单位负责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拆卸、安装以及管理,其设备持有单位对这些非常重视,因为这样才能对起重机械运行安全以及效率作出保障,使其可以正常运行。但该市场还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因为设备的出租方身份有好几种,比如个体、企业或者集体,甚至有的出租方仅有一台设备以供出租。在将起重设备出租出去的过程中,对设备的管理措施也不到位,有的出租方根本不负担自己设备的相应责任,有人租就用,没人租的时候就将设备随意堆放,不了解设备是否存在安全方面的隐患,也不对其进行定期的维修与检查。

五、整个起重机械生产行业对质量方面没有相应的检测机构标准,使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机构对设备质量判定的标准各不相同。

有些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为个别只为取得“合格证”而检测的施工企业创造了机会,使得一些有隐患的起重设备带病运行。